時間:2019-11-06 12:32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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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47條本規則生效前鑒定合格的飛行模擬訓練設備 (a)除非飛行模擬訓練設備指令要求或者符合本條(c)款的規定,在本規則生效日期前鑒定合格的飛行模擬訓練設備,只要持續滿足其初始或者升級鑒定時采用的鑒定性能標準,將持續保持合格,但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運營人應當遵守本規則的其他適用規定。 (b)除本條(c)款的規定,本規則生效日期后對任何飛行模擬訓練設備初始鑒定等級的更改,需對飛行模擬訓練設備按本規則要求進行初始或者升級鑒定。 (c)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運營人可以申請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降級。民航局可以將已鑒定合格的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進行降級處理,而不需要為新的等級進行初始鑒定。隨后的定期鑒定中將使用現有的主鑒定測試指南,但需要做必要的修改以反映新的等級。 (d)當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運營人獲得相應的驗證數據并且獲得民航局的認可時,只要新的鑒定性能標準規定的測試和容差能夠使本規則生效日期前鑒定合格的飛行模擬訓練設備持續保持等級,運營人可以采用這些測試和相關容差,更新的測試和容差應當作為主鑒定測試指南的固定不變部分。 第60.53條飛行模擬訓練設備指令 由于安全原因飛行模擬訓練設備應當改裝時,民航局有權要求所有受影響的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進行相應改裝。 (a)民航局將飛行模擬訓練設備指令以書面的形式通知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運營人。 (b)飛行模擬訓練設備指令(包括指令的日期、進行這些改裝的指示和應當完成改裝的日期)應當保存在主鑒定測試指南的單獨章節并標出相應的索引,主鑒定測試指南也應當更新,并滿足本規則第60.25條(a)款(6)項、(7)項、(8)項和(9)項的要求。 第60.55條飛行模擬訓練設備質量管理系統 (a)2021年10月1日之前,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運營人應當建立符合民航局規定的飛行模擬訓練設備質量管理系統,該系統應當保證飛行模擬訓練設備能夠滿足鑒定性能標準中相應的規定。 (b)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運營人質量管理系統通過民航局的初始評估后,每3年民航局將對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運營人質量管理系統進行復評估。 (c)除了專門指定的質量管理系統評估,民航局還可以將對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運營人質量管理系統的評估作為飛行模擬訓練設備定期鑒定和未事先通知符合性檢查的一部分。評估審核著重于質量管理系統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以及它在飛行模擬訓練設備滿足本規則要求的總體能力上所發揮的作用。 (d)質量管理系統的具體要求見附錄B及民航局相關規定。 E章 監督檢查
第60.57條禁止的行為任何人不得做出或者誘使他人做出下列行為: (a)在鑒定申請、本規則要求的任何報告、測試結果和其他附件中有欺騙或者故意提交虛假聲明的行為。 (b)在用于表明符合本規則規定的任何記錄或者報告中有欺騙、故意提交虛假聲明或者明顯遺漏的行為。 (c)偽造或者非法更改本規則要求的任何報告、記錄或者測試結果。 第60.59條接受檢查 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運營人應當接受并配合民航局對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進行的監督檢查,包括所有與飛行模擬訓練設備有關的記錄和文件。對于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運營人應當及時改正。 第60.61條撤銷許可 (a)飛行模擬訓練設備因不滿足本規則鑒定或者運行要求的某一部分或者全部,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民航局依法撤銷許可。 (b)對于本條(a)款所述情形,民航局將撤銷許可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運營人,并在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運營人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第60.63條信用管理 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運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記入民航行業嚴重失信行為信用記錄: (a)運營人違反本規則第60.11條(a)款的要求,提供未經中國民用航空局鑒定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或者合格證已失效的飛行模擬訓練設備用于涉及民航管理的規章規定的訓練、檢查、考試和獲取飛行經歷的; (b)運營人違反本規則第60.57條的要求,在合格證申請、本規則要求的任何記錄、報告、測試結果或者其他附件中有欺騙、偽造、非法更改或者故意提交虛假聲明等行為的。 F章 法律責任
第60.65條法律責任之一(a)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飛行模擬訓練設備合格證的,民航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并給予警告;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b)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飛行模擬訓練設備合格證的,民航局應當撤銷許可,并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申請人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第60.67條法律責任之二 飛行模擬訓練設備運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航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處以警告或者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a)違反第60.11條(b)款的要求,不具備足夠的人員、設備、資料和符合運行與安全要求的設施,以保證其飛行模擬訓練設備能夠持續滿足相應鑒定等級的。 |